(一)刑事警察局偵九隊及苗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、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、內湖分局至台北市內湖區等地執行搜索,查獲那○克等人涉嫌在大樓住宅使用水耕技術栽種大麻,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。(二)刑事警察局於日前接獲線報,犯罪嫌疑人那○克疑有栽種大麻販賣之不法情事,經長期進行佈線監聽跟蹤,終發現犯罪嫌疑人那○克夥同犯罪嫌疑人呂○婷、曲○麒、祝○等人在台北市內湖區國宅內進行栽種大麻,除部份自行販賣之外,並交由中盤犯罪嫌疑人徐○忠進行販賣。偵辦人員俟時機成熟執行搜索,在現場查獲大麻活株70盆、大麻種子、大麻吸食器、捲煙紙、電子秤、磅秤及大麻栽種指南光碟,而其中有部份大麻活株已開始產生大麻花。(三)經調查得知,犯罪嫌疑人那○克本身有吸食大麻之習性,並喜好上網研究大麻種類及種植方式,因大環境不景氣下,投資生意失敗負擔大額貸款,便心生歹念將先前研究大麻之種植技術進行種植販賣,透過女友呂○婷在國外大麻販售網站訂購大麻種子,並依國外網站大麻種植教學先後在自宅及透過犯罪嫌疑人曲○麒租來的住宅內栽種大麻,並先後雇請曲○麒及藝校學弟祝○協助栽種。偵辦人員搜索時發現,那嫌種植大麻之專業度極高,在出租住宅內裝設照明專用燈管、自動供水設備、並利用錫箔紙板進行聚光完成自製溫室,創造人工光合作用效果與水耕環境,並每處擺放數位溫度計隨時調控室內溫度,維持大麻良好的生長條件,以利生產市價不斐之大麻花,那嫌並每日記錄大麻生長過程狀況。那嫌販售對象以信得過之熟人為主,其中向那嫌購買大麻吸食的人包含有健身教練、老師、髮型設計師等,每十公克以價格7千至1萬不等之價格進行販售,據犯罪嫌疑人那○克供稱,早期是先使用傳統土壤栽種,但栽種狀況不佳,便投下5萬元改裝成水耕種植,現因以債養債,並加上花費改良大麻種植,迄今仍在負債狀態。(四)在國外仍有國家未將大麻列入管制品,仍不乏在許多企業家、文化人、政府官員等部分社會菁英份子眼中,吸食大麻煙是一種高級休閒娛樂。在這些社會金字塔人士所舉辦的私人聚會中,常常可見一隻煙斗互相傳遞吸食,裏面裝的就是大麻煙草。大麻迅速在上流社會中蔓延,除了吸食後的快感外,由於價格不菲,漸成為彰顯身份之表徵。但目前國內大麻仍列為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二級毒品,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二級毒品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,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金,顯見毒品犯罪之刑罰相當嚴峻,警方呼籲民眾千萬不可因一時好奇或偏差而誤蹈法網、觸犯刑責。轉載自:http://www.cib.gov.tw/
徵信社,徵信
- Jan 31 Sun 2010 21:24
刑事警察局破獲大樓住宅栽種溫室水耕大麻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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